申请人瑞安市金荣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瑞安市南滨江景观带一期02-15地块、03-04地块、03-07b地块项目方案设计调整。经审查,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 该建设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在公示期 间景观设计,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 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园林景观,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中欧体育。